应晖与默笙的婚姻,中美都有效,何以琛你信吗?

来源:婚姻律师杜芹团队(ID:duqinlawyer) 作者:原创 时间:2018-03-30

【前言】《何以笙箫默》昨晚完美落幕,以琛和默笙的这段虐恋终于有了幸福结局。小爱也是它的忠实粉丝呢,不过小爱在看剧之余还是很有职业精神的。当剧情发展到应晖说她和默笙的婚姻在美国和中国都合法时大家都很紧张有木有?应晖这么说有道理吗?他是不是故意这么说的呢?跨国婚姻很复杂,容小爱给您慢慢道来。

一、应晖和默笙的婚姻:国外登记国内外皆有效,但结婚证件在我国使用需公证认证

关于应晖和默笙结婚登记的具体细节,剧中默笙回忆到:当时她与应晖是在美国加州结婚,在市政府进行了登记,并到美国公证处在公证员的见证下进行了公证,但是两人并未到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处登记。

那么,这段婚姻是否有效?

在美国,经过上述登记程序的公证结婚是有效的。此外,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认证问题的复函》中的相关规定,只要两人的结婚不违背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也是有效的。但是,如果他们的婚姻证件要在中国境内使用,就应该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既然应晖和默笙没有到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处登记,那么他们在加州登记结婚而取得的结婚证就无法在国内使用。和他们有同样情形的各位记得要留意此项规定。

二、应晖和默笙的婚姻:也可进行领事结婚登记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在外国登记结婚虽然可行,但是结婚证件需要进行繁琐的公证、认证手续。其实应晖和默笙还有另一个选择,即到中国的外交、领事机构办理结婚登记。

(一)什么是领事婚姻?

领事婚姻是指在驻在国认可的前提下,一个国家允许侨居国外的本国公民到本国在驻在国的外交机关或领事机关办理结婚手续或举行结婚仪式的制度。

(二)领事婚姻登记以“驻在国认可为前提”。

要想在国外办理领事登记结婚,则必须要以“驻在国认可”为前提。若应晖、默笙要在中国驻美国的领事馆办理结婚登记,前提是美国认可我国的领事结婚登记。

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婚姻登记的主要公约依据是《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其第5条第6款规定:领事职务包括“担任公证人,民事登记员及类似之职司,并办理若干行政性质之事务,但以接受国法律规章无禁止之规定为限”。

(三)为什么会有领事婚姻登记?

领事婚姻登记的存在,是因为国际法上的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管辖,简单的说,就是指一种管理的权利。

属地管辖是指除本国国民外,国家有权对旅居在本国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进行管理。属地管辖具有优先性,如果应晖和默笙选择领事登记结婚,美国有权对他们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

而属人管辖,是指国家有权对旅居在外国的本国国民进行管理,这就是为何应晖和默笙可以在美国进行领事登记结婚的缘由。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1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所以,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可以在美国法律不禁止的前提下,应两人要求,依据中国婚姻法律规定的“已达婚龄、双方自愿、一夫一妻”等实质要件为应晖和默笙办理婚姻登记。

三、应晖和默笙的婚姻:若要进行领事婚姻登记,应注意什么?

若应晖和默笙要进行领事婚姻登记,事前功课也要做足,至少以下几项是需要注意的:

(一)两人的婚姻期限有多长?

就结婚而言,当应晖和默笙到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进行结婚登记并取得结婚证时,即确立夫妻关系,婚姻期限开始计时;若两人欲结束婚姻关系,可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之一,当两人取得离婚证,或对法院离婚判决无异议,即夫妻关系解除,婚姻期限终止。

(二)两人的婚姻都在哪有效?

若美国法律承认领事婚姻法律效力,那么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为应晖和默笙办理的结婚或离婚登记在中国、美国均有效,而在第三国的效力则取决于该国的法律规定。

反之,若美国法律不承认领事婚姻法律效力,那么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为两人办理的结婚或离婚登记在我国有效,在美国无效,而在第三国的效力则取决于该国的法律规定。

(三)若应晖或默笙有一方不是中国公民,能否适用领事婚姻登记?

可进行领事婚姻登记的对象,主要依据中外双边领事条约(协定)和我国《婚姻登记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确定。从理论上讲,领事婚姻登记的对象可以是“派遣国公民”与“第三国公民”。所以想要进行领事婚姻登记的话,应晖和默笙必须有一方是我国公民。

(四)两人在任意国家进行领事结婚、离婚登记都有效吗?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但事实上并非所有中国驻外使领馆都可为中国公民办理这两种事项的。在48个中外双边领事条约(协定)中,除5个无“婚姻登记”条款外,有28个规定“领事有权办理结婚登记”、9个规定“领事有权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6个规定“领事有权办理(民事)婚姻登记”。

如此说来,不管应晖和默笙选择哪种婚姻登记模式,只要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下办理的,应晖和默笙的婚姻就是有效的。那么默笙和以琛的婚姻都有可能构成重婚!在此郑重提醒即将与外国友人或海归结婚登记的各位,结婚前请务必做好尽职调查啊。

跨国婚姻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稍有不慎便可能使婚姻无效。因此,华侨准夫妇们登记前一定要了解该国法律关于非本国居民婚姻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关于华侨婚姻登记的相关规定,免得竹篮打水一场空。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将就。”为了不错过那个唯一的人,婚姻登记容不得马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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