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芹原创】王宝强离婚的5大法律真相

来源:杜芹家族律师团队 作者:杜芹 时间:2018-03-31

事件简述

2016年8月14日,王宝强发微博称,妻子马蓉出轨,宣布离婚;2016年8月15日,王宝强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16年3、4月份,王宝强旗下的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发生两次股权转让,最终马蓉股权为0,王宝强以个人及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主要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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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王宝强离婚声明,有什么作用?

1、博舆论好感,为离婚和争取财产、孩子奠定基础;

2、自我取证:表明离婚态度与决心,证明感情已彻底破裂,为判离做准备;3、这种舆论公示,让对方碍于自尊和情面,不能再讨论离不离,只能讨论怎么离!由此达到,让对方同意离婚的目的。

律师提示:

通常第一次起诉,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且没有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都会驳回离婚请求的。驳回后,6个月后才能再起诉。

如果对方同意离婚,则法院会判决离婚,同时处理财产分割。

实践中,贸然被诉离婚的一方,基于各种原因,如财产安置如孩子抚养安排等,也可能会不同意离婚。因为离婚诉讼,是战术,不是赌气。(马蓉可以参考)

二、王宝强离婚前股权转让真正目的是什么?

1、股权全部转为王宝强名下,仍属夫妻共同财产,需依法分割(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

2、股权从马蓉名下转走,防止马蓉在诉讼期间以股东身份干扰公司决策运作。

律师提示:

我国实行夫妻法定共同财产制,但夫妻有书面财产约定除外。如王宝强和马蓉做了夫妻财产约定,或在股权转让时达成,“各自名下股权归各自”,则股权归王宝强个人所有。

分割股权,可以直接分割股份比例,但须其他股东同意;也可以归一方,给另一方股权价值的补偿。

三、如何证明马蓉出轨?

录音、录像、照片、监控视频、证人证言、报警记录、开房记录、通话清单……

律师提示

非法取证或严重侵害他人权益的证据,法院可能会以证据违法而排除适用。

四、如证实马蓉出轨,王宝强能多分财产吗?

1、“出轨”严重到“同居”、“重婚”程度,可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

2、财产分割是否会依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而多分,存在争议,详见律师提示。

律师提示

为了透彻理解争议,列明两点相关规定

(1)1993年《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分割财产应“照顾无过错方”;

(2)2001年《婚姻法》修订,4种过错(同居、重婚、家暴、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可请求损害赔偿;结合其他立法相关信息来看,“照顾无过错方”的原

但这种缩略性的理解,显然与婚姻案件应追求“实质公平”相矛盾。因此,实践中基于出轨过错,被少分财产的案例也是很多的。

五、立案非得王宝强亲自办理吗?

当然不是,律师可以评授权委托书单独办理立案手续。王宝强的做法,与第一题相互呼应。

律师提示

婚姻案件开庭时须本人亲自到庭,其余手续均可由律师办理;婚姻案件可申请不公开审理,任何外人不可以参加旁听;婚姻案件办理中,律师尤其需要注重保密原则,本案案情的信息公开程度、律师参与度,都是敏感问题。相信继续的互撕、恶搞行为,即将终止。(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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