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案例|揭秘福田法院家事观察员,如何助力抚养权判定

来源:杜芹家族律师团队 作者:杜芹 崔丹萍 时间:2019-10-12

  【特别说明】本团队发布案例,均为杜芹家族律师团队办理的真实案例,鉴于当事人隐私考量,已进行相关技术处理,无辨识度,仅对专业问题进行呈现。

  2019年8月的一天,福田法院某家事审判庭内,一对即将离婚的夫妻上演了一场“夺子大战”。杜芹家族律师团队作为一方的代理律师参与了庭审。

  夫妻双方,一方博士毕业,高级工程师,一方硕士毕业,高级工程师。孩子5岁,女孩。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自孩子出生之日起,由双方的父母轮流协助抚养,感情都比较深厚。夫妻离婚已无挽回的余地,那么问题来了——孩子究竟该判归谁抚养?

  这次的庭审,和平时不太一样。除了法官和两名陪审员坐在法官席上,原、被告分列两侧外,旁听席上坐着五名特殊身份的人——家事观察员。这五位家事观察员中,有两位是由原告选定,两位是由被告选定,另外一位是由法院指定。

(图片来源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官网)

  这是福田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后的创新举措,引入家事观察员,设立离婚纠纷中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争议解决听证程序。本次庭审即为这个创新的听证程序。听证庭审分为听证调查、听证辩论、最后陈述三个阶段。

  一、听证调查

  听证调查阶段,是精髓。

  在这个阶段中,首先,双方陈述对于子女抚养的主张和事实理由,并对相关证据进行举证、质证。比之正常庭审程序,差别在于五位旁听的观察员会查看双方的证据材料,并对双方陈述和表现进行观察和记录。在我们的案件中,我们不仅指导当事人提供了关于抚养的充分证据,还提交了一份当事人用心思考和制作的书面子女抚养规划,让法官和观察员眼前一亮。

  然后,法官就有关基本事实进行询问,主要围绕双方的基本情况、孩子出生后抚养生活的实际状况等。

  接着,是本次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家事观察员提问,每一个观察员对双方进行提问。最有意思的是,这种提问完全突破法官审查事实的“套路”。

  观察员们最注重的并不是现有证据,而是十分认真地询问和听取双方对孩子抚养的事实细节、各自想法的描述。同时,根据双方的陈述,还会进行交叉询问。很多问题在一般的诉讼程序是不可能出现的。我们的案件中,观察员问:请说出对方的三个优点?如何评价对方的父母?如果只有一次选择的机会,让孩子读最好的幼儿园,还是最好的高中?……真的是脑洞大开。我们猜想,正是在这样的询问当中,不知不觉让当事双方真实地呈现了各自在抚养子女中,究竟做了什么、怎么想的,也暴露出育儿观念和性格特征等差别。每个观察员来自不同的专业领域,有的是心理咨询,有的是育儿教育,有的是婚姻关系咨询,还有的是经验丰富的前法官或者调解员。所以,他们提问的角度也都各不相同。

  我们的案件在这一阶段,起初氛围有些针锋相对,在律师协助进行举证质证后,我们当庭提出:应当由当事人本人回答事实相关问题,代理人不应给予暗示和诱导。法官和观察员异口同声采纳了我们的建议,并在对方律师与当事人窃窃私语时,阻止了他们。

  二、听证辩论

  接下来是听证辩论。

  原被告双方进一步阐释自己抚养孩子的优点和好处,针对调查阶段对方的描述和观点,进行反驳或者补充反馈。

  我们的案件中,对方在辩论时,对自己刚才描述的不当之处,进行了修正和补充说明。但我们深信一位观察员在调查阶段边问边说的一句话,其实就是对对方最好的反馈,这句话是:“你庭审中的侃侃而谈,有可能是提前准备的,观点都是深思熟虑的理性。但你在和对方第一时间沟通这个问题时的答案,也许不完美,但那可能是你的下意识或者第一反应,这也许更贴近真实的你”。

  言尽于此,我们相信观察员的真正作用,就是观察和探究出那个真实的人,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孩子、为孩子付出一切的人,是否真的曾经这样做过,真的这样想过,未来真的能够这样做到?这个能否做到的考量因素,包含当事人的客观条件、性格、观念、能力、现实可行性等等。

  三、最后陈述

  最后是最后陈述阶段。

  一般的诉讼庭审中,最后陈述大概率是千年不变的一句话:请求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但在这里,又让原被告海阔天空地自由发挥了一把,基本爱说啥说啥。

  我们当时坐在法庭上,除了听当事人陈述外,就是反观察。看看当事人发言时对方的表现,看看法官和五位观察员的表情反馈,以及何时下笔记录。

  发言完毕,正式的听证庭审程序进行完毕。

  五位观察员,当场向法庭提交听证报告,报告中会包含听证过程、听证分析(包括未成年子女生活现状,原告、被告在性格、工作收入、居住条件、亲子关系和辅助抚养条件等要素方面的情况)、听证结论等内容。这份报告,将成为法官确定孩子抚养权的重要参考。

  我们案件的五位观察员真的很有爱心。他们提交听证报告后,纷纷对当事双方说了一些推心置腹的建议。我们做了个小总结:“好好协商,从亲密关系到1.5米距离,很远也很近,努力啊。只有这样,孩子才有最恰当的舒适区。”翻译一下就是:夫妻是亲密关系,离婚后这种关系必然解体,那么怎样的关系是最恰当的呢?是1.5米关系。离婚后仍然亲密无间的,是圣人,大多数人做不到。但维持一定距离,双方做到互不伤害和指责,基于孩子而在必要时偶尔合作一下,就是很好的1.5米了。这样的关系里,孩子才不会受伤。

  孩子,希望法官和家事调查员给到一个你最适合的选择。希望你的爸爸、妈妈珍视你,珍视家事观察员和法官的每一个苦口婆心、用心良苦的建议。

  建议所有代理家事案件的律师,都能转化诉讼思维,用心体会这一制度所折射出来的抚养权归属审判的明确价值导向,那就是:不要以争到孩子为目标,而要以给到孩子最佳选择为目标。

  (注明:文章为本团队原创,欢迎转载、分享。转载如需授权,请联系小编【微信号:well_apple】。转载时,请在文章开头以显眼方式注明作者及出处,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