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协议离婚程序有哪些步骤

来源:杜芹家族律师团队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5-31

  办理协议离婚不是那么简单的,需要按照规定来,办理协议离婚程序有哪些步骤?办理离婚手续要带什么?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欢迎阅读!

  办理协议离婚程序有哪些步骤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办理离婚手续要带什么

  (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持有规定的身份证件。

  (二)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查验证件和证明材料;

  2.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5.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