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不孝,老夫妻撤销赠与和遗嘱

来源:杜芹家族律师团队 作者:原创 时间:2018-04-01

【特别说明】本团队发布案例,均为本团队实操真实案例,鉴于当事人隐私考量,已进行相关技术处理,无辨识度,仅对专业进行问题进行呈现。

一、案情简介:

1970年1月,老夫妻登记结婚;

1973年2月,双方婚生女出生;

1975年2月,双方婚生子出生;

1995年6月,老夫妻将宅基地推倒重建,建造了一栋3层高的楼房,登记在女儿、儿子名下,但尚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2000年4月,儿子结婚;

2001年8月,孙子出生;

2002年10月,老夫妻出资购入一套商品房,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双方各占50%产权,每月贷款由老夫妻存入还贷账户偿还;

2003年3月,因女儿的准丈夫经常在外举债,而老夫妻反对女儿的婚事,导致老夫妻与女儿关系发生裂痕,女儿很少探望和照顾老夫妻;

2005年1月,外孙女出生;

2015年1月,老夫妻发现儿子在外有第三者,且第三者强势精明,一直唆使儿子离婚;

2016年6月,老夫妻担心放在女儿名下的房产因其丈夫的举债而被拿去还债,儿子名下的房产受第三人唆使而容易赠送给第三人,故老夫妻请杜芹家族律师团队的律师想办法以法律的形式提前警示儿女,做好预防和隔离;同时在儿女不孝时,可以保证两套房产的安全和不外流。

二、焦点问题:

1、如何才能警示儿女,不得任意处置两套房产?

2、如何保障两套房产的安全和不外流?

三、处理结果:

1、分别聚集儿女两夫妻,对两套房产实际产权人是老夫妻的事实予以询问、告知和协议确认,儿女均明确承认父母的实际产权人身份,并明确表示未经同意,不会私下处置房产;

2、老夫妻撤销将两套房产赠与给儿女,同时与儿女一起改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孙子和外孙女。

【杜芹家族律师团队--补充说明】

(1)家族关系的处理微妙而复杂,稍有不慎,容易引发亲人间矛盾,建议寻求专业而经验丰富的律师协助;

(2)法律对于《遗嘱》的内容和订立程序有严格要求,未经指导,容易导致《遗嘱》无效,详询律师为宜。